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爱心救助,灵活救助方式,确保贫困救助高效、快捷、真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西乡县红十字会网上博爱超市”由西乡县红十字会主办,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宗旨,以“扶贫帮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为工作方针,力争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是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互助平台。
第二条 西乡县红十字网上博爱超市的运营平台为36365网站(http://www.fgjs120.com/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4772)
第三条 西乡县红十字会对需要帮助的困难者核实情况后发布求助信息。
第四条 捐赠者可通过网站“我要捐助”http://www.fgjs120.com/aix_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4773表明意向,凡是捐赠者有具体救助对象的,县红十字会都会给予尊重捐赠者意愿并认真实施,对于没有明确具体救助对象的捐赠款物,县红十字会将根据求助者的轻重缓急情况统一安排。对所有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县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反馈,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博爱超市的物资来源主要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市民群众等的捐赠。接受的捐赠物品主要为日常家庭用品。捐赠物品范围,包括粮油食品、各种日用品、文化学习用品及群众急需的日常生活用品,品种和数量不限。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西乡县红十字会。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