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弘扬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促进贫困患者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境况,保护生产力,汉中市红十字会联系汉中市友好医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期贫困患者免费住院治疗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时间: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限一年。
二、救助对象:我市农村、城镇贫困患者。
三、救助规模: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每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各5名贫困患者。
四、救助办法:患者自愿申请,经核准为救助对象后入住汉中市友好医院,其住院费用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差额部分,由汉中市友好医院、汉中黄家医圈医院全部承担。
五、救助病种:
(一)内科系统疾病(11种):Ⅰ、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急慢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炎、肺心病。
(二)外科系统疾病(21种):阑尾炎、腹股沟疝、甲状腺良性肿瘤、下肢静脉曲张、胆囊炎、胆结石、膀胱结石、体表肿物取出、膀胱造瘘、前列腺肥大、睾丸鞘膜积液、泌尿系统感染、乳房良性肿瘤、乳腺癌、副乳切除、单纯性内痔、混合痔、肛瘘、肛周脓肿、肛裂、直肠息肉。
(三)妇产科系统疾病(10种):外阴良性肿瘤、前庭大腺囊肿、子宫脱垂、外阴上皮内瘤样变、功能性子宫出血、急性盆腔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宫颈癌根治、卵巢癌根治。
六、救助对象的确定办法:患者凭有关诊断证明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患者的贫困程度和本次救助活动分配的名额等初审、签署意见,报县区红十字会审定。
七、住院医院选择:救助对象自愿选择汉中市友好医院住院治疗,医院有病床不足等问题时,可预约住院,汉中市友好医院应保证急重患者及时入住院治疗。
八、医疗质量保障义务及责任: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有权享受相应病种的基本住院医疗服务,接诊医院不得歧视患者,但可以本着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以节约资源,救助更多的患者。因医疗护理过错过失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患者入住医院承担相应责任。在上述列举的疾病中,如合并有其他并发症的,若受技术和设备条件的限制,友好医院做为首诊单位,可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所产生费用不在本次救助范围内。
九、监督、公示办法:活动期间,我会将动态观察活动进展情况,协调、敦促接诊医院严格履行协议。本次救助活动结束,工作总结将在《汉中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
附件:汉中市红十字会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