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红发[2005] 40号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意见》及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推动红十字运动的普及和宣传,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青少年中得以弘扬,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学校红十字会是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高青少年的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社会公德意识,使青少年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红十字会、教育部门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同开展素质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和青少年的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活动,并在人、财、物、活动时间等方面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给予支持,加大力度。
在小学要重点普及红十字会会务知识的宣传,协助校医开展卫生检查、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能力,就近就地开展服务活动,树立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互助互爱、关心他人、关爱生命的思想观念,提高思想素质,净化青少年的心灵,培养和塑造青少年良好的品格,促进学校德育工作。
在中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初级卫生救护知识的普及,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结合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和远离烟草的宣传教育等活动,树立青少年关心社会,服务他人,乐于奉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达到理解红十字会的宗旨,培养青少年崇高的品格和良好作风的目的。
在大学,要重点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和干细胞捐献,结合实际进行远离毒品和烟草、预防艾滋病宣传和青少年同伴教育活动,使青少年热心公益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达到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目的。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需要社会的广泛的参与和支持,要坚持政府主导、各级红十字会指导、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多部门协作、各学校参与的原则,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联动局面。
二、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和发展红十字青少年队伍
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是搞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保障,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共同参与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各市红十字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积极、稳妥、求实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会。中、小学红十字会的会长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担任,秘书长由德育处(政教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大学红十字会会长由校(院)长或副校(院)长担任,秘书长由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已经建立红十字会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组织机构,在活动中巩固提高,定期专题研究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同时,总结经验,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新活动、新内容、新方法。省红十字会和教育厅将调整充实省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各市红十字会和教育局也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争取在2010年学校建会率要达到当地学校总数的50%以上。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做好青少年入会、登记管理工作,使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各项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市要加快建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的步伐,制定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红十字示范校、达标校活动,争创全国模范学校,同时,利用不同形式对在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青少年会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明确工作思路,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不断发展
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三个重要环节。各级红十字会要针对青少年的不同年龄特点和知识层次,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在活动中培养人才。要加大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传播,把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融入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之中。要开展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和救护培训,将其列入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倡导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参与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活动,要从新生入学、国防教育抓起,不断提高青少年的认识程度和科学捐献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远离烟草和毒品、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国情、有关政策及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青年同伴教育和培训。各级红十字会要为青少年提供实践红十字宗旨的平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红十字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要充分利用红十字会的无形资产和优势,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丰富多彩的活动,树立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四、发挥优势,开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
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丰富和活跃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是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育人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各市红十字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和其他社团等组织开展活动紧密配合,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开拓创新,研究新方法,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在社会教育和实践育人中的优势,不断开创我省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新局面。
陕西省红十字会 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